安装客户端,阅读更方便!

第七十四章我不会喜欢她(2 / 2)

开什么玩笑!靳起要是会哄人,他就不是靳起了!

“我不会喜欢她。”靳起把剩下四分之一酒精的酒杯搁在桌上,终于开口了。

“我知道,你娶她不就是为了楚夫人嘛。”楚桀叹了口气,靳家内部的矛盾,他怎么会不知道。

自从靳起成年,楚夫人就一直以各种方式往靳起身边送女人,以求把靳起牢牢绑在自己手里,谁知道靳起像个性冷淡一样,从来不接受这些女人,楚夫人却从未放弃。

兴许是厌烦了,刚好沈呈呈提出求婚,靳起看中沈呈呈的独立坚强,相信她能抗住楚夫人的手段,就答应了她的求婚。

喜欢是什么东西?能创造利润?能获得价值?

什么利用价值都没有的东西,他靳起不需要。

说到底,他们只是互相利用而已。

沈呈呈利用靳起,得到她想得到的东西;靳起利用沈呈呈,摆脱楚夫人给他安排的女人。

即使楚夫人对她有什么动作,凭沈呈呈的能力也能更好地化解――就这一点,比那些大家闺秀强。

没错,就是如此简单而已。

其实靳起和沈呈呈在一起,楚桀还是有那么点意外的。

楚桀以为,再怎么着,靳起未来的夫人,肯定要有显赫的家世,商业联姻对靳起来说才是需要的。

毕竟靳起是个商人,还是个地道的商人。在商言商,商业联姻对他来说才是百利,对于只会追求商业利润与价值的靳起,这才是第一选择。

凭他的条件,要迅速的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结婚,毫无难度。

然而,他娶了沈呈呈。

还是闪婚的。

论家世,沈呈呈毫无背景,白手起家,对于普通人来说她的公司可以说是不错了,可是放在偌大的靳氏来说,毫无重量;

论美貌,沈呈呈只能说是中等偏上,颜值不出众,既没有大家闺秀的婉约,也没有令人惊艳的美貌;

论身材,沈呈呈前也不是很凸后也不怎么翘,弱不经风的瘦弱,体质还很差,更不说还有先天性心脏病,等于带着一个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;

论性格,这估计是沈呈呈唯一拿得出手的了,上得了厅堂,下不下得了厨房楚桀就不知道了,靳家也不至于要她去做饭,反正就性格而言,就和杂草一般坚韧,给个赞;

论手段心机,没有人可以不依靠任何人白手起家,更何况是一个女人,说沈呈呈心如白纸那是痴人说梦,沈呈呈的手段肯定不少也不差。不过,一个女人被判定心机重有手段是什么好事吗?

完了完了,怎么总结了一下,沈呈呈拥有的,好像都不是什么好玩意。

算了,还是不想了,越想越想不通,还不如问主人公来的直接。

“靳起,说实话,为什么是沈呈呈啊?”

“顺眼。”至少不算丑。

“……还有呢?”

“打不死的小强。”够坚韧,抗打击能力强。

“还有呢?”

“没了。”

楚桀默,不由得腹诽:大哥,你这是娶媳妇嘛!

有人像你这样娶媳妇的嘛!

这就交朋友的标准而已好哇?

算了,靳起大大这辈子也没几个朋友。不能怪他不懂。

靳起这个人,说得好听是洁身自好,难听点就是龟毛。先不说女性朋友为零,男性朋友也没有。

楚桀是唯一一个能愈战愈勇终于得到靳起“青睐”的男人了。